PCT國際檢索階段的更正和改正
一、國際檢索階段的更正和改正
國際檢索是一個相對封閉的程序,在國際檢索報告完成前,通常不允許申請人對國際申請進行修改,但在下列情形下,申請人可以對申請文件作出更正或者改正。
1、明顯錯誤更正
申請人在提交國際申請后,如果發現申請中的存在某些錯誤,并且這種錯誤在主管局看來除了提出更正的內容以外不可能是指其他內容,這些錯誤稱為明顯錯誤。這時,申請人可以提出明顯錯誤更正請求。除請求書之外的國際申請中的明顯錯誤可以向主管國際檢索單位提出更正請求,申請人將收到國際檢索單位作出的是否予以批準的決定。
2、刪除違反公共秩序或道德的內容以及貶低性陳述
受理局或者國際檢索單位如果發現國際申請中存在違反公共秩序或道德的內容,以及貶低其他產品或者方法的內容,申請人將收到該單位發出的要求刪除上述內容的相應通知。
3、補交發明名稱或摘要
申請人未提交發明名稱或摘要的,在國際檢索報告完成前可以補交。如果國際檢索單位認為發明名稱或者摘要不合格,例如發明名稱不簡潔、摘要未反映技術方案的要點等,可以重新確定發明名稱或摘要。對國際檢索單位自行制定的摘要,申請人可以自國際檢索報告傳送之日起1個月內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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