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食品類商標轉讓的哪些注意事項有哪些?現如今很多企業為了提高自己的行業優勢,紛紛開始購買起商標,就拿方便食品類的商標來說,擁有商標的買家就比沒有商標的買家更能取得消費者的信任。但是想成功地進行商標轉讓,商家們也是需要做一些功課的,那么今天全好知產網就來給大家介紹方便食品類商標轉讓的哪些注意事項有哪些?
方便食品類商標轉讓的哪些注意事項 方便食品類商標轉讓的哪些注意事項:
1.買家在轉讓申請提交一個月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的地址把《受理通知書》郵寄給受讓人,同時注冊人也會收到一份抄送的《受理通知書》,所以商標轉讓的過程中買賣雙方要注意按時接收《受理通知書》;
2.商標轉讓的申請獲得核準后,國家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把轉讓證明寄送給受讓人,并將該商標的轉讓事宜刊登公告。證明上的落款日期為公告之日,受讓人自該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所以受讓人一定要注意及時收取轉讓證明;
3.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轉讓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所以如果你是屬于這種情況就不用在等商標局寄相關資料了;
4.商標受讓人在填寫申請書的類別是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去填,所以受讓人應該提前了解國際分類類別都有哪些;
5.受讓人在提供轉讓申請材料時,如果申請材料中有外文文件,就應該在提供申請材料的同時提交英文文件的中文譯文,中文譯文應當由申請人或代理組織簽字蓋章確認,如果你的申請材料中有除中文外的語言就需要提前翻譯好;
6.商標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商標轉讓存在異議,要求商標局中止審查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司法機關的立案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商標局依據該申請可以要求提供公證或中止對轉讓商標申請的審查程序;
7.轉讓注冊商標的,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受讓人在取得商標專用權之后才能提出再次轉讓申請。轉讓商標申請權的,受讓人在取得核準轉讓通知書之后才能提出再次轉讓申請。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