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商標使用許可備案就是指商標注冊人在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的商標,并在自商標使用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將合同副本由許可人報送商標局備案。那么如果商標使用不備案會有什么法律后果呢?接下來 就給大家普及一下。
一、商標使用許可的合法手續
商標使用許可,包含兩項合法手續,缺一不可:
1.簽訂合同
當A將其注冊商標許可給B使用時,必須與其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合同的簽訂,可以在A與B之間自行簽訂,也可以委托給國家授權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商標局備案
在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的3個月內,A需要向商標局辦理商標許可合同備案,約需6個月左右。
二、不備案面臨的法律風險-
假如沒有走備案流程,會產生什么法律風險呢?
商標許可合同沒有進行備案,就不能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也就是說,若A將商標轉讓給C,那么C可能會排除B對商標的使用權。因此,沒有進行備案雖然不影響許可合同的效力,但同樣給B造成了法律風險。
三、三種使用許可方式
1、普通許可:“薄利多銷”的形式。
即A允許B在規定的地域范圍內使用合同項下的注冊商標。同時,A保留自己在該地區內使用該注冊商標和再授予C使用該注冊商標的權利。
2、獨占許可:可對抗商標所有人的獨家使用。
即在規定地域范圍內,B對授權使用的注冊商標享有獨占使用權。A不得再將同一商標許可給C,A自己也不得在該地域內使用該商標。
3、排他許可:A和B并行使用。
在此種情況下,除A給予B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外,B還可享有排除C使用的權利。即A不得把同一許可再給予任何人,但A保留自己使用同一注冊商標的權利。排他許可僅僅是排除第三方在該地域內使用該商標。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