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不予注冊的商標。在日本,隨著經濟的發展,日本的電子產品、化妝品在全球各地包括國內試產已占領了大量的市場份額。而日本可是一個深受全球各地商人和消費者所歡迎的國家,日本的品牌亦是受到了國內人們的青睞。國內企業注冊日本商標不單單可以保護自身的市場利益,而且在宣傳推廣創造國際品牌方面是一個很好的前提工作,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名稱都可以注冊為商標,接下來就為大家介紹哪些商標在日本是不準注冊的。
在日本不予注冊的商標:
1.僅僅由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組成的標志;
2.由常見的姓氏、名字或組成的標志;
3.僅有極為簡單普通的標志組成的商標;
4.消費者無法辨別有關商品或服務出處的商標;
5.與日本的國旗、皇室菊花徽章、勛章、獎章或外國國旗近似或相同的標志組成的商標;
6.與聯合國或任何其他國際組織的標志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7.與被限制使用的國徽和紅十字或他人的特殊標志近似或相同的標志;
8.與由日本官方、巴黎公約成員國、世貿組織成員國或締約國控制管理的質量保證的標志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9.與國家或地方政府機構為了公眾利益展開的非營利性機構的標志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10.可能損害公共政策的商標;
11.由另一個人的肖像、名字、筆名或簡寫組成的標志;
12.與由國家、地方政府、非政府但是由專利局指派的專員、外國政府組織的展覽會授予的獎品相同或近似的標志;
13.與他人的已知名的商標近似或相同的標志;
14.與在先商標近似或相同的商標。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