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商標又稱服務標記或勞務標志,是指提供服務的經營者為將自己提供的服務與他人提供的服務相區別而使用的標志。
商品商標是指商品生產者或經營者為了使自己生產、制造、加工、挑選或經銷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相區別,而使用的一種通常由文字、圖形單獨構成,或由文字、圖形組合構成的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
一、二者欲加以區別的對象不同
商品商標所要區別的是某種商品,它一般都有有形的,表現有某種物品。如“飛鴿”牌的商品商標,它所要區別的是自行車這種商品,使這一品牌的自行車與其它品牌相區別;而服務商標則不然,它所要區別的是某種服務,它一般都是無形的,表現為人的行為。如“香格里拉”的服務商標,它所要區別的是旅店業所從事的為人們提供住宿、服務的行為,使其與其他旅店的服務區別開來。由此可見服務商標的區別是難度比起商品商標區分有形商品的難度就大的多。
二、使用方式、宣傳效用不同。
由于商品商標所要區別的是有形的商品,所以它可以通過印刷、粘貼等方法直接綴附的商品上。它和商品的結合是非常緊密的,隨著商品一起流通,隨時供人鑒別、認識。其宣傳效果是和商品同時起作用的,往往人們拿到商品,也就同時看到商標了,因此商品商標比較便于社會公眾的識別,使本品牌的商品很容易地與其他品牌的商品區別開來。而服務商標則不然,它的使用不可能直接綴附在無形的行為上,而只能通過在服務場所布置的招牌標志上、有關工具上、以及在廣告宣傳中加以體現出來。
三、二者與商號、企業名稱之間聯系的密切程度不同。
商號,也稱字號。根據我國有關嫠規定,它是構成企業名稱的核心要素,是使一企業與同行業的其他企業相區別的關鍵標志。商號,與企業名稱均同屬于工業產權。
商品商標與商號、企業名稱之間的聯系一般不很緊密。除個別商品商標與商號、企業名稱有聯系,如“狗不理”既是包子這種商品的商標,也是生產這種包子的企業的商號、名稱。但這種情況往往是少數,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商品商標與商號、企業名稱之間沒有直接的聯系。如“雙錢”牌膠鞋,與其生產企業“大中華膠鞋廠”的商號、企業名稱就無聯系。
而服務商標則不然,它與商號、企業名稱之間的聯系往往是密不可分的。尤其是其中的文字內容,往往很多的服務商標就是直接采用商號的相同文字。如前述的“香格里拉”服務商標就是直接采用自己企業的商號(字號)的同樣的文字來表現的。這種情況比比皆是,可以說不勝枚舉。服務商標的這一特點,無論是在我國,還是世界其他國家,都體現得非常突出,非常一致。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