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注冊商標侵權時效,商標侵權案件是有訴訟時效的,任何人在發現自己的商標被侵權之后,若是在發現之后的兩年之內不起訴,那么一旦時效屆滿,之后還想起訴,但是卻不能說明為什么錯過了訴訟時效,那么注冊商標侵權時效是怎樣的?
注冊商標侵權時效是怎樣的?
注冊商標侵權的時效一般是兩年,《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中,并沒有對侵犯商標權的訴訟時效作明確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超過二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注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限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計算。
《民法通則》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