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商標注冊有哪些要求?
大家首先需要知道的是,不管是注冊什么商標,商標注冊都是有要求的,涉外商標注冊也不例外。
一、涉外商標注冊有哪些要求?
1、申請人必須具有一定的主體資格。
以下條件需要滿足其中的一條:
A、申請人應在我國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所。
B、申請人應在我國境內有住所。
C、申請人應有我國國籍。
D、臺灣省的法人或自然人也可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
E、非“馬德里聯盟”成員國的國民,若在我國有其合資或獨資企業,可以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
2、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我國啟動一定的商標注冊申請程序。
A、指定保護的國家是“馬德里協定”成員國的
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是在我國已經注冊。
B、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的
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可以是已在我國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也可以是已經注冊或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
3、國際注冊申請應與國家基礎注冊或基礎申請內容一致。
A、國際注冊申請人的名義應與國內申請人或注冊人的名義完全一致;
B、商標應與國內注冊的商標完全相同;
所報的商品和服務應與國內注冊的商品和服務相同或者不超過國內申請或注冊的商品和服務范圍。
(注意:如果國內申請或注冊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務類別的同一商標,在申請國際注冊時,可提交一份國際注冊申請,將國內所報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按類別順序填寫在該國際注冊申請書上。)
4、符合一定條件的可聲明要求優先權。
申請人在申請國際注冊時,如果與國內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相隔時間未超過六個月,那么申請人在提出國際注冊申請時,可要求優先權,但應提供國內《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二、涉外商標申請馬德里商標國際商標注冊有哪些途徑?
申請馬德里商標國際商標注冊有兩條途徑:
1、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來辦理。
三、在進行國外商標注冊查詢時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商標的顯著性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是各國商標局進行實質審查的重點。所謂“顯著性”,是指商標能否被一般消費者判斷為表明產品來源的標識,而不是普通文字圖形或其他什么。各國商標法都對不具有顯著性的商標進行了詳細規定。除了對商品或服務有描述性的商標以外,3個或3個以下簡單的字母組合通常被認為缺乏顯著性;單一顏色、色塊、簡單形狀也不具有顯著性;普通常見的單詞一般會被認為顯著性較低。因此,申請人在設計商標時一定要注意避免上述情況發生。
2、商標含義雖然普通單詞的顯著性較弱,但并非所有由單詞組成的商標都無法注冊,尤其是當這些單詞以變形的方式出現,或輔以圖形的時候,顯著性就不會再成為阻礙。首先,申請人要注意商標與地名的關系。此外,如果申請人商標中的地名是盛產某種產品或原料的地方,而這種產品或原料正好與申請人生產的商品相關,也有可能收到外國審查員的駁回,要求申請人說明其產品是否與該地有關。除了以上兩種,通常各國都認為人名是可以注冊為商標的,但在有些國家,如美國,如果申請商標中的人名被其國內200人以上使用,通常就不能被注冊為商標了。
提醒:
大家需要辦理涉外商標注冊的,最好是委托代理機構辦理。代理機構有豐富的經驗,既能提高商標注冊的成功率,又能節省商標注冊需要花費的時間。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