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與許可的區別
專利轉讓是專利權人將其獲得的專利權全部轉讓(出售)給他人的行為。在專利權轉讓中,轉讓專利權的一方為轉讓方;接受專利權的一方為受讓方。一旦發生專利權的轉讓,轉讓方就不再對該專利擁有任何權利;受讓方即成為該專利的新的所有者,有權行使專利權的所有權利。
專利許可是專利權人允許他人在一定區域內、一定期限內以一定方式使用專利。給予許可的專利權為許可方;接受許可的一方為被許可方。專利許可的作用之一是通過專利許可,企業可以收回研究開發的投人并取得最大的回報,使專利產生最大的市場價值;另一作用是通過專利許可,科學技術成果得以推廣應用,從而促進國家的技術創新,提高國家的科技競爭力。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