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著作權的對象是作品,作品的作者卻不一定是享有著作權的人,有可能是法人或其它組織。著作權在如今這個時代顯得十分重要,今天我們了解一下著作權保護對象和不受保護對象有哪些?
受保護對象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4.美術、建筑作品
5.攝影作品
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計算機軟件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不受保護對象
一、不具備作品實質條件,主要有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二、為保護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的需要,不適宜以著作權法保護
1.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2.時事新聞(《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中的時事新聞,是指通過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報道單純事實消息)
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國家對作品的出版、傳播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